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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仓小区仓体建筑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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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453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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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069109965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2600
起拍价:4535088 保证金:907,000 元
评估价:4,535,088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69109965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62710时至2025628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m.gpai.net/m/courtDetail.do?courtCode=2967,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济南市历下区东仓小区仓体建筑2-1号房产(房产证号:历178363

评估价:4535088

起拍价:4535088

保证金:907000           

增加幅度:22600元(及其整数倍)

 

执行依据

2019)鲁0105民初5593号民事调解书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所有

产权证号

178363

房屋坐落

济南市历下区东仓小区仓体建筑2-1

规划用途

办公

产权面积(㎡)

568.77

其他说明

      当前拍卖标的所属土地为划拨,后续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等未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为有证房产,不包含与其相连的无证房产(如平面图所示)。

特别提示:

1.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要求;

2. 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事先确定在该拍卖标的所在地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买资格的,应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此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拍前请实地看样,若因未实地看样造成的标的物相关事项不清楚而可能出现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确认本标的物现状及一切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4.对于拍卖标的物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部分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权利瑕疵保证、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凡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及时凭借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买受人不及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而可能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由双方各自负担。过户时若产生由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垫付的税费应开具税单交至法院等待统一分配。若产生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以向法院申请退税,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过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法院申请退税,逾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期间产生的税费等情况,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未知的欠费(如水电物业欠费土地出让金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6.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8、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咨询及看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竞买人自行安排看样。咨询热线:15069109965

三、竞拍规则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点顺延5分钟。

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案的执行依据相关当事人、竞买人可自行在法律文书公开网或档案室查阅。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五、竞买人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拍卖余款请在20257517:00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0105执恢308号”。详细请咨询法院,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过户的手续办理。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天桥支行

账号:376070100100090246148342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谨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拍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拍卖。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的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佣金、服务费、中介费等和拍卖标的无关的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31-85553817

司法辅助机构: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

咨询/贷款电话:1506910996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7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62710时至2025628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m.gpai.net/m/courtDetail.do?courtCode=2967,户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详见拍卖公告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事先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购买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责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报名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期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缴纳期限之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同时在10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过户的手续办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登记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办理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金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执行依据

2019)鲁0105民初5593号民事调解书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所有

产权证号

178363

房屋坐落

济南市历下区东仓小区仓体建筑2-1

规划用途

办公

产权面积(㎡)

568.77

其他说明

      当前拍卖标的所属土地为划拨,后续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等未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为有证房产,不包含与其相连的无证房产(如平面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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